顺德香云纱晋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继广东省香云纱文化产业园挂牌之后,上周五,顺德区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国家质检总局已批准香云纱成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今后,拥有香云纱专属的“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香云纱方可被认作是顺德正宗。“这意味着,离开顺德范围,所有企业都不能再生产叫‘香云纱’的产品。”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质量科科长毛荣辉兴奋地说,香云纱这一名称将为顺德拥有,其他地方不能再使用,否则构成侵权。今后该局将对香云纱专用标志、标识标注使用进行监督;对香云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实施监控;实施从原材料到销售各环节的日常质量监控。这些措施都将净化生产流通环境,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的知识产权。
在顺德成功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后,有市民提出质疑:深圳一家公司已于2004年成功申请注册“香云纱(香云莎牌)”,并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核通过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称号,成为深圳首家“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这个称号与顺德申报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是否会造成冲突?
据了解,深圳申报“原产地地理标志”是在2005年7月前,即新实施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出台前申报的。该称号是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而设立的。
2005年,中国加入WTO之后,应成员国通用做法和要求,为识别某一产品来源于成员国领土内某一地区或地方的标志,于是将原来的“原产地地理标志”改为“地理标志产品”。顺德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正是根据2005年6月质检总局在总结原有《原产地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和《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发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申报的。
记者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上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目录查询系统中,一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实施以来批准的地理标志名录(2005年7月至2009年6月)中,深圳香云纱“原产地地理标志”并未列入新规定名录中。
对此,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有关人员表示,深圳获得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现在是否失效,目前无法判定。 (记者/刘嘉麟) |